2015江西峡江县乡镇事业单位选聘3人公告(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
4.文化测试。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推荐人选参加笔试(分数为100分,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组织面试。面试工作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分数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履职测评。由县委常委、县人大主任、县政协主席对招聘人员进行测评打分,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对应分值分别为90-100分、80-89分、60-79分、60分以下,最后取平均分。
7.审核得分。文化测试、面试成绩和测评得分按2:5:3的比例计入成绩(总分100分)。面试结束后,由县选聘领导小组根据任职年限加分、荣誉加分,计算出最后总得分(总分=20%的文化测试成绩+50%的面试成绩+30%的测评得分+任职年限加分+荣誉加分)。
8.体格检查。从到低分按选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最后一名并列者一并纳入体检)。
9.组织考察。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实地考察,采取民意测验、个别谈话等方式,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大局意识、工作业绩、群众公认度、民主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
10.确定人选。召开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查并确定拟选聘人员,报县委常委会审定后,在县内媒体及所在乡、村公示7天。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因素产生的缺额,可以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在公示期间被举报有违纪违规行为,并被查证属实取消其选聘资格的,经县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递补人选。
11.正式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和程序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县编办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管理和待遇
1.正式聘用人员为乡镇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列入财政预算,享受同类工作人员待遇,并按现行人事政策实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
2.村(社区)干部被聘为乡镇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后,乡镇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他们安排到乡镇事业站所,或留任村(社区)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选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为确保选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县选聘村(社区)干部为乡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龚海生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肖丽,县政府副县长黄小华任副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刘湘智,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范晓鸣,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廖庆生,县委农工部副部长习晓虹,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陈黎,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郑水平,县编办主任胡绩斐,县财政局局长周富南,县民政局局长郭振群,县信访局局长黎云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范晓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与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选聘工作有序、顺利开展。各乡镇党委、政府应高度重视,要充分发扬民主,做好推荐工作,确保被推荐人员是政治素质好、作风扎实、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村(社区)干部。
2.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选聘工作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基层干部深刻认识到,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选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农村(社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关心爱护基层党员干部的一项重大举措。要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农村(社区)基层干部了解政策,积极参与选聘。
3.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选聘工作政治性强,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程度高。要坚决抵制不正之风,防止人为干扰。县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对选聘工作的监督,确保选聘工作的每个程序和环节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参与选聘的工作人员和参加选聘的村(社区)干部,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要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原标题:峡江县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选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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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绩考核评分细则
2.加分项目
3.选聘村(社区)干部为乡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推荐表
4.招聘人员履职测评表
中共峡江县委办公室 峡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