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北雄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59人】
为满足我县部分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县政府批准并报经市主管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方式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笔试和面试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二)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雄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专业技能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 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保定籍或生源地为保定,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乡镇卫生院学历要求为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各岗位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详见《雄县20l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五)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报名结束之日;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6日9时至30日17时在招聘单位现场报名。
(二)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其中某一岗位报名应聘人员与招聘计划不足3:1时,递减招聘计划至满足比例为止。
(三)报名地点:根据岗位专业要求到相应招聘单位报名,具体报名地址如下:
国土局:将台路北延东侧国土局2楼会议室,电话:5861731
水利局:温泉路256号水利局办公室,电话:5811720
环保局:温泉路256号环保局321室,电话:5817240
交通局:雄州路桥南路东交通局办公室,电话:5861233
卫计局:政府办公楼2楼招标会议室,电话:5561252
财政局:政府办公楼8楼818室,电话:5561224
(四)资格审查
1、基本方式:资格审查采取初审加复审的方式进行。初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复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对所提交材料信息不实,甚至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者,一旦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需提供的报名资料:毕业证、户口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下同)、就业报到证、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小二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10张,在职人员还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应聘证明(需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务必牢记: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面试时间、体检时间等重要信息。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请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及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一)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具体组织工作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二)领取《笔试准考证》
1、时间:2015年11月18日9:00-17:00。
2、地点:同报名地点。
(三)笔试
1、笔试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理论知识、经济知识、法律知识、公民道德与职业道德等;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职业能力基础知识。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四)面试
1、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按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领取《面试通知单》
时间: 2015年11月27日9:00-17:00;
地点:同报名地点。
需带证件: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
3、面试时间
具体地点、组别、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4、面试方法
由7名评委组成各考场面试小组,评委由市局组织产生,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去掉一个最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的平均分即为最终得分。(满分100分,8分钟3道题。)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外张贴公布面试成绩,3个工作日内在雄县人力资源网(www.xxrlzy.cn)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地点及注意事项等。
五、体检、考核
(一)根据个人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程序人员。个人总成绩并列时,进入体检、考核的顺序为:笔试成绩较高者、普通院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时间较早者。
(二)参加体检,在指定有资格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所属行业另有要求时,执行行业标准。
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三)考核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核体检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时,拟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档案、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
六、公示、聘用
(一)依据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办公地点和雄县人力资源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对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结束后,在体检、考核、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而空出的岗位,按应聘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总成绩并列时,按进入体检、考核人员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四)公示期满后,由招聘单位填写《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人员名册》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以下简称《名册》和《审批表》)各一式四份,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将拟聘人员《名册》和《审批表》各一份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备案后办理增人计划、就业、、增资、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五)应聘者自接到报到通知的15日内应按时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新聘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一经聘用,需在该单位服务满5年后方可流动。
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联系电话: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312-5561237
招聘监督电话:雄县监察局0312-5561137
原标题:雄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雄县201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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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