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南通市社会捐助工作中心招聘1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通市民政局直属单位市社会捐助工作中心(南通市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指导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南通市户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热爱民政工作;
(二)有较强的文字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三)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四)年龄在35周岁-45周岁之间。
二、招聘岗位
南通市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指导中心工作人员。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本人到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8日(上午9:00 -11:3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南通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五楼会议室(南通市新桥路3号,小石桥东50米人民路北),联系人:丁丁,联系电话:18651086640。
(三)报名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须填写《南通社会捐助工作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携带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2张(贴在报名登记表右上方),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2.资格审核。由本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四、考试
本次招聘报名人数与录用人数比不低于2:1。若达不到该比例,将取消本次招聘或相应减少。通过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本单位电话通知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形式,主要内容:对应聘者的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形象举止、普通话、专业素养、实践能力等基本素质进行综合考察,由评委专家打分,然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本单位统一组织安排,具体参加人员、时间、地点本单位一律提前电话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待本单位讨论确定后再电话通知递补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
1、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民政局网站(mzj.nantong.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员,由南通市社会捐助工作中心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考生应在两周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南通市社会捐助工作中心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市民政局纪检监察室,电话:0513-85158792
原标题:南通市社会捐助工作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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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南通社会捐助工作中心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南通市社会捐助工作中心
2015年10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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