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47人公告【招47人】
(四)笔试
笔试内容: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请登录辽宁金农网(www.lnjn.gov.cn)查询。
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到辽宁金农网(www.lnjn.gov.cn)查询,最低合格分数线商省人社厅确定。
参加笔试人员须交纳考试费5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应聘者,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和低(原件、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应聘者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经过省农村经济委员会和用人单位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五)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应聘教师岗位的为试讲)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试讲)。最后一名面试(试讲)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试讲)。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5:5。
2、面试的方式
应聘院(校)教师岗位的为试讲;应聘其他岗位的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
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由用人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试讲)应聘者说明情况。
3、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试讲)的具体时间、地点,请查询辽宁金农网。
(六)体检
1、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试讲)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体检人员名单在辽宁金农网公布。
(七)考察
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的拟聘人员公示,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为无疑义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公示有疑义人员,用人单位要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2015年毕业生于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4--23448817 。
其他未尽事宜,按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15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15]46号)规定执行。
原标题:2015年省农村经济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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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
2015年10月3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