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南充市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遴选64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南委办发〔2012〕11号文件精神,南充市市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参公单位)近期将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和职位
本次市级机关、参公单位计划遴选工作人员64名,具体职位及条件详见《南充市2015年市级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附件1)。
二、遴选对象及条件
(1)须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公人员身份(以具体职位要求为准);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
(3)在机关或参公管理单位在编在职满2周年及以上;
(4)年龄40周岁及以下(以具体职位要求为准);
(5)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遴选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工作经历、年龄计算时间均截至2015年11月16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公开遴选人选:
(1)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的;
(2)受处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遴选对象不得参加转任后即构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须回避情形的机关的遴选。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报名地点:遴选单位或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详见附件3)。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6日至18日。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南充人事考试网,认真阅读遴选公告及相关附件,了解遴选职位的具体要求,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南充市2015年市级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请登陆南充人事考试网查询>,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和县(市、区)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
3.现场报名。报考者携带报名信息表、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南充市2015年市级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上各贴1张,交报名处一张贴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和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式两份,需经县〈市、区〉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盖章)到报名点报名。
4.资格初审。遴选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本部门遴选职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审查结果告知报考者并说明理由。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转任手续中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资格确认等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名额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缩减或取消遴选计划。
5.领取笔试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12月4日到原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文秘职位主要测试公文写作及相关基础知识,其他职位主要测试综合知识,不指定复习教材。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部分职位由用人单位在统一考试的基础上结合职位特点组织一轮专业知识加试,以具体职位要求为准,两轮笔试平均分记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笔试时间2015年12月5日,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报考公安系统的考生均在笔试当日进行心理素质测试(详见具体职位要求)。心理素质测试采取笔试的方式,实行合格制,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考生可于2015年12月25日,通过南充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考生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2015年12月 27日17:00时前的工作日内向南充市考试指导中心提出书面核查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面试
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各职位遴选名额的2倍,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遴选名额2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由遴选单位和主管部门制定具体方案和面试公告,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发布面试公告并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及业务水平(以单位面试公告为准)。面试满分为100分(需进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测试的,详见具体职位要求,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10%。),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遴选环节。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成绩及综合排名由遴选机关或单位负责通知考生。
五、考察
根据遴选职位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折合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群众基础、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六、体检
遴选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生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项目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向遴选单位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安机关遴选人民警察的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考察、体检后出现缺额的职位,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同职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转任
遴选单位和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体检结果提出拟调人员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调动)手续。部分职位需对遴选人员进行试用的,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再按规定办理转任(调动)手续。
调动后的职务按本公告遴选职位规定的拟任职务予以确认。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对遴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认真审核把关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参加遴选的违纪违规人员,取消其遴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817-2810437 0817-2230926
原标题: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2015年市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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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南充市市级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2.2015年南充市级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3.各遴选职位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11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