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州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遴选公务员1人公告
3. 面试
我单位于面试前在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网站地址:http://mzswj.gygov.gov.cn/)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准考证领取、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
按职位能力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总分为100分。我单位在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网站地址:http://mzswj.gygov.gov.cn/)上公布总成绩。
(三)考察测评
1.考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测评对象。考察测评对象应多于遴选职位计划数。我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考察组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备案(参照登记备案)情况和在编在岗情况。同一职位人选考察和综合测评对象由同一个考察组负责考察。考察对象在现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要到其上一个工作单位进行延伸考察。
2.综合测评。综合测评分为工作情况测评和“德”的情况测评,测评范围为考察和综合测评对象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部门同志等人员,综合测评结果按要求进行量化统计。报考人员所在机关要积极配合,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填写《工作情况考察表》和《“德”的考察评价表》,客观真实地反映报考人员的实际情况。
(四)公示与试用
我单位根据考察和综合测评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经我委党组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选,分别在我单位和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遴选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拟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
(五)办理调动与任职手续
试用期满,由我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动、任职等手续;试用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六)“二次开发”工作
我单位在核定编制限额和职数内,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结束后一年内,报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对报考本部门职位进入考察却因受职位计划限制未被确定为拟遴选对象的人员进行“二次开发”。
四、组织领导
为公开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监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监督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负责公开遴选笔试、面试等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组设在委监察室,负责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联 系 人:董西
联系方式:87989476,13618574118
报名邮箱:dongxi71@126.com
原标题: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
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5年11月2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