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委老干部局、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招聘26人公告
一、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经市编办核准,为市委老干部局、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府购买专业技术和服务岗位工作人员26人,详情见《鄂尔多斯市委老干部局、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府购买专业技术和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后)。
聘用政府购买专业技术和服务岗位的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参照事业单位编制内同类岗位聘用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二、招聘范围与应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具有鄂尔多斯市户籍(含高考入学前为鄂尔多斯市户籍)的毕业生(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
2.不具有鄂尔多斯市户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
⑴在鄂尔多斯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六类服务基层项目生;
⑵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下同);
⑶特殊紧缺专业岗位户籍条件适当放宽,具体情况见相关岗位要求。
以上条件中,2015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已聘用但到期未能取得学历学位的予以解聘);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15年11月26日。
六类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以及我市2009年统一招募的乡村两级“储备人才”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26日至1997年11月26日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纳入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分发布招聘公告和简章、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九个步骤进行。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