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广安市旅游局遴选机关人员2名公告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谈话、走访等方式,全面考察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
3.如遇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可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试用。
1.公示:在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试用人员名单,并在市人事考试网、广安旅游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2.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试用3个月。
(五)调动。
综合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试用情况,经市旅游局党组会研究确定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在市旅游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要严格遵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为遴选工作的客观、公正,市旅游局设立监督电话(0826-2336486),听取意见,受理举报。
五、未尽事宜由市旅游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广安市旅游局关于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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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旅游局
2015年11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