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黑龙江省建三江人民医院招聘护理人员公告【7名】
(四)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2、实行加分制,具体条件如下:
(1)执业情况: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护理专业本科且具有护理执业证书或护理执业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加5分(需要出具毕业证或证明及执业证书或执业考试合格成绩单);符合急诊120护士招聘条件且具有执业证书或执业考试合格成绩单的人员加5分。
(2)建三江户口的毕业生加4分(需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助产专业加4分(需要出具毕业证或证明)。
以上加分项由资格审核组成员在考生资格审查时进行计分并签字备案。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考生所得卷面成绩折算成60%为笔试成绩。笔试时间:2015年12月16日上午(以准考证为准)。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加分项成绩之和,按照招聘岗位1:4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特殊情况请示后再予确定)。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演讲(要求脱稿)及特长展示(器具自备)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了解应聘者仪表举止、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文体特长等综合素质。考生所得分数折算成40%为面试成绩。面试时间:2015年12月16日下午(以准考证为准)。
5、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加分项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时间:2015年12月17日。
(六)公示和审批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人社局和人民医院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到管理局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
(七)监督
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454-5790713。
五、录用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综合考核测评合格后,按规定程序正式录用。录用人员实行企业劳动合同制管理,工资发放标准比照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相应工资标准执行,绩效工资按所在科室的分配办法和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六、本公告由建三江人民医院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建三江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建三江人民医院
2015年12月1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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