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盐城市农业委员会选调机关公务员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盐城市农业委员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机关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人数
面向全市各级机关公开选调1名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拟任职务所需要的政策理论、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品行端正,勤奋敬业。
2、具有公务员身份,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4、担任副科职及以下职务,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熟悉文字工作,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
出结论的;
2、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1、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由盐城市农委组织。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4日~12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盐城市农委组织人事处(盐城市文港南路17号505室);联系电话:88269505、83709505;联系人:周兵,手机:18961999128。
(3)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公务员登记表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工作经历证明、年度考核结果及相关任职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盐城市农业委员会公开选调机关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4)资格审核:盐城市农委依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须达到拟选调职位人数5:1比例,如报考人数不足,则取消本次选调。
2、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结束后,由盐城市人社局和盐城市农委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按不超过拟选调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同分同入)。面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
考试工作由盐城市人社局和盐城市农委共同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照拟选调人数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总分相同时,笔试成绩分高者列入考察人选。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后,按照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盐城市农委按规定组织实施。
4、公示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盐城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5、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由盐城市农委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四、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公务员公开选调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盐城市农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原标题:盐城市农业委员会公开选调机关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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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