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宁县2015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招119名】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1、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可在2015年12月28日至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持《广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须提供聘用合同、工资发放签领表或参加社会保险记录其中一项)等,以及本人大一寸同底彩色免冠近照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1张贴准考证)到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报名手续(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无需缴纳报名考务费。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版)》(见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进行资格审核,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开具各种假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准考证发放:2016年1月6日至8日上班时间到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广宁县城西开发区)三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
四、考试
本次招考按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6年1月16日
具体时间见考生准考证。
2、笔试地点:具体见考生准考证。
3、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按规定划定。
(二)面试
1、面试对象人数按拟招聘岗位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
3x(1≤x≤5)
y= 2x+5(5
1.5x+30(x>50)
其中,x代表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y代表面试对象人数;计算结果(y值)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如拟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对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60分以上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