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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东阳江市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招387人】

根据《阳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市政府批准,阳江市社会福利院等65家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387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人员。

二、招聘职位(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职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1日上午8:30至12月 25日下午16:00。

报名网址:http://www.gdyj.lss.gov.cn,

http://www.yjrc.com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准确把握有关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后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以上报名网址,在网上填写好《阳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报名材料扫描件。扫描文件要求按原件尺寸大小扫描,格式为JPG、JPEG或GIF,相片要求正面免冠证件照,大小不能超过15KB,高度4.5CM,宽度3.5CM;相关证书文件类型要求大小不能超过500KB。不按上述规定或上述材料不全者作报名不处理。

2.现场确认。经用人单位网上初审通过后,应届毕业生持网上下载打印的《阳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内地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他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其他人员持网上下载打印的《阳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其他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用人单位签名确认后才确认报名。以上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现场确认要求本人亲自到场,确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需委托他人代办的,须预先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提供授权委托书(代办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现场确认由用人单位负责。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现场作出是否同意报考的答复,不同意的要说明理由。时间:2015年12月28日至12月3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地点: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一楼大厅(阳江市区二环路208号)。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4版)》及教育部《中等职业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凡是职位要求有工作经验及年限的,报考人员需上传原工作单位的书面证明和相应的社保购买证明。

4.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

5.2016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6.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2年12月25日至2015年12月25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地级以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在现场确认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用人单位进行加分资格审核(证明材料复印件送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7.有年龄限制的岗位年龄计算时间截止于2015年12月25日。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本次笔试共分为四类:

(1)护理类岗位笔试科目: 护理类综合笔试

(2)医学类岗位笔试科目:医学类综合笔试

(3)教育类岗位笔试科目:教育类综合笔试

(4)综合类岗位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

笔试各科目不指定参考书。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1月 9日 上午9:00-11:00 ;

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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