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苏盐城市公务员考试公告(790人)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录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政审)工作由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考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各招考单位从考试成绩、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由于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公示后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录用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公务员录用和试用期管理相关规定的,取消录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4〕14号)精神,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自2015年起,我省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和监督
严格执行公务员考录违纪违规处理的有关规定和《关于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不正之风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12〕45号),规范公务员考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查处,严肃考试纪律,坚决纠正公务员考录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对违反考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公务员考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并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对违反考录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招考政策咨询及报名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一)党委、人大、政协、审判、检察、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招考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 0515-86661827
中共东台市委组织部 0515-89560810
中共建湖县委组织部 0515-86220257
中共射阳县委组织部 0515-82365399
中共阜宁县委组织部 0515-87238610
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 0515-84108522
中共响水县委组织部 0515-86889762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委组织部 0515-83818538
中共盐城市盐都区委组织部 0515-88116196
中共盐城市亭湖区委组织部 0515-66691013
(二)国家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招考政策咨询电话: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515-88198206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515-85212617
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515-86222369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515-82320836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515-87386405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515-89196066
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515-86878589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