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北巴东县纪检监察系统遴选5人公告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2016年3月20 日(星期日 ),上午9:00-11:30;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2016年3 月19日下午2:30-5:30(星期六)到县人社局职位职责管理与考试录用聘用股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4、阅卷工作。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阅卷工作。
5、成绩查询。笔试考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可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网查询。
(二)面试
1、面试公告。笔试结束后,报考者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网查看面试公告。
2、资格复审。面试前,由县纪委监察局分别对相关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务员身份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和复审时主动放弃人员,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4、面试组织。面试由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对面试工作进行指导。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公开遴选采取等额考察的办法。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考察人数与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不合格者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并列的,录用笔试成绩高的。考察由县纪委监察局组织,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法进行,也可以采取德的专项测评、实绩公示、业绩评价和履历分析等方法。
(二)体检
体检由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实施。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适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若因体检出现缺额的,依综合成绩进行递补。
六、公示、试用、办理相关手续
县纪委监察局根据遴选考试综合成绩、考察结果,召开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进入试用期人选,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本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并由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将进入试用期人员名单在县党建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相关人员进入遴选试用期;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遴选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县纪委监察局对相关遴选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咨询电话:
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0718-4334389
县人社局职位职责管理与考试录用聘用股 0718-4333315
县纪委组织部 0718-4333809
原标题:巴东县纪检监察系统遴选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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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巴东县考试遴选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中共巴东县委组织部 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3月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