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安吉县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预备人员5人公告
为加快好班长好班子好梯队建设,优化科级干部队伍结构,用好各年龄段干部,进一步激发队伍活力,打造过得硬、打胜仗的干部队伍,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开展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拔职位和范围
乡镇(街道)党政正职预备人选 3 名; “30 岁以下 ” 副科级领导干部预备人选 5 名,其中定向党内干部选拔 4 名,定向党外干部选拔 1 名。面向县属部门、乡镇(街道)在编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进行选拔。
乡镇(街道)副科级领导干部预备人选 2 名,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选拔。
二、选拔资格条件
参加选拔人选除符合《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外,根据选拔岗位特点和要求,同时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 乡镇(街道)党政正职预备人选
( 1 )现任副科级实职以上领导职务且任职 2 年以上(含现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时间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任职时间计算),近 3 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以上;
( 2 )男性 1963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女性 1967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 3 )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 4 )具有 2 年以上乡镇(街道)领导工作经历或者 3 年以上乡镇(街道)工作经历;
(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 “ 30 岁以下”副科级领导干部预备人选
( 1 )参加工作 3 年以上,其中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任科员 2 年以上,事业编制人员 3 年以上(时间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 2 )现任中层股级副职以上职务,近 3 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以上;
( 3 ) 1986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 4 )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 5 )报考定向党内干部须为中共正式党员;
( 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 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选拔乡镇(街道)副科级领导干部预备人选
( 1 )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不含下派任职书记和第一书记);
( 2 )曾获市“美丽乡村建设带头人”荣誉;
( 3 )男性 1965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女性 1970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 4 )一般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同时获得省“千名好支书”荣誉的可放宽到高中或中专学历;
(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不得参加选拔:
( 1 )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内的;
( 2 )受过刑事处罚的;
(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 4 )受处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以及受到组织处理影响使用的;
( 5 )近 3 年年度考核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 6 )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 7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除方案中已明确规定的以外,其他涉及时间计算均截至 2016 年 1 月 1 日 。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本次竞争性选拔工作主要分准备发动、报名推荐、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步骤,从 2016 年 3 月中旬启动,至 4 月上旬基本完成。主要步骤如下:
(一)乡镇(街道)党政正职预备人选
1. 推荐报名。 根据选拔资格条件,采取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经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同意并汇总信息后,向县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统一开展资格审核。推荐报名时须填写《安吉县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预备人选推荐(报名)表》(附件 1 )一式一份。
2. 全委会推荐。 对推荐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由县委组织部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干部日常表现、工作实绩和个人能力素质等情况,综合分析研判后,按照选拔人数与进入全委会推荐人数1:8的比例提出建议人选,经县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列入县委全委会民主推荐对象。根据全委会推荐得票高低以及平时掌握情况,按照选拔人数与面试人数1:5 的比例提出面试建议人选,经县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确定为面试人选。
3. 组织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者的领导能力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照选拔人数与考察人数 1:2的比例提出考察建议人选,经县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确定为考察对象。
4. 组织考察。 由县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按照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深入考察。
5. 讨论决定。 考察结束后,县委组织部综合面试、考察以及平时掌握情况,经综合研究分析提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考察对象经考察表现一般的,相应核减名额直至取消。建议名单经县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乡镇(街道)党政正职预备人选。
(二)“ 30 岁以下”副科级领导干部预备人选
1. 报名推荐。
( 1 )个人报名。 根据选拔资格条件,符合条件的干部分别按“定向党内干部、定向党外干部” 2 个类别,向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进行报名。报名时填写《安吉县定向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预备人选推荐(报名)表》一式一份,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现中层职务任职文件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属民主党派的,需提供加入党派的证明材料)。
( 2 )所在单位审核推荐。 经单位审核通过、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由单位统一将报名表和材料复印件报 县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如相应类别报名人数超过 2 人及以上的,单位党委(党组)还要根据干部工作实绩和日常表现等情况,提出人选排名建议。
2. 资格复核。 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后,由单位报经县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通过审核人员全部列为笔试对象。
3. 测试考察。
( 1 )综合能力测试。 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笔试对象的思想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后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按照选拔职位人数与面试人数 1:3 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建议人选。经县委组织部研究,报县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为面试人选。
( 2 )面试。 面试分“定向党内干部、定向党外干部”两类进行。考官由县领导和具有一定资历的领导干部等 7 人组成,一般由县领导担任主考,进行现场评分。
( 3 )组织考察。 面试后按照笔试成绩占 40% 、面试成绩占 60% 的比例确定应试者的综合成绩。按照选拔职位人数与考察人数 1:1.5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考察建议人选,经县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确定为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按照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深入考察。
4. 讨论决定。 考察结束后,县委组织部综合笔试、面试、考察以及平时掌握情况,经综合研究分析提出副科级领导干部预备人选建议名单。考察对象经考察表现一般的,相应核减名额直至取消。建议人选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经县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再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副科级领导干部预备人选。
5. 一线锻炼。 统一安排预备人选到乡镇(街道)或中心工作牵头单位、重点项目推进一线等进行实践锻炼,并由县委组织部跟踪考察。实践锻炼期间表现一般的,取消人选资格。根据干部日常表现、职位空缺及工作需要,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后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如任科员未满3 年的,须在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时没有破任职年限的情形)。预备人选在正式任职前,保持原身份编制和职级待遇不变。
(三) 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选拔 乡镇(街道)副科级领导干部预备人选
1. 乡镇(街道)党委推荐。 推荐人选由各乡镇(街道)党委根据选拔资格条件,集体研究提出。要注重推荐政治思想过硬、工作表现突出、实绩较为明显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每个乡镇(街道)择优 推荐 1 名人选,无符合条件人选可不推荐。
2. 资格审核。 各乡镇(街道)提交推荐人选时,须组织填写《安吉县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预备人选推荐(报名)表》,提供人选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任职文件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委资格初审,报县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
3. 综合部门推荐。 主要由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农办、民政局、生态文明办(“ 520 ” 办)等与村(社区)工作关联度大的综合部门或单位,在各乡镇(街道)党委推荐名单范围中进行推荐。对推荐排名靠前的,经综合分析,并经县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按照选拔人数 1:2 的比例,确定差额选拔人选。 如人选各方面意见比较集中,可按选拔人数等额确定 选拔人选 。
4. 民主推荐和考察。 组织到差额选拔人选所在乡镇(街道)开展民主推荐,对符合列入考察对象条件的,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并经县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为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按照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深入考察。
5. 县委全委(扩大)会议差额比选。 考察结束后,县委组织部综合民主推荐、征求意见、考察以及平时掌握情况,经县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考察表现较好的全部列入县委全委 (扩大)会议 差额比选名单,表现一般的相应核减。比选前,由人选竞职演说,再由县委全委 (扩大)会议按照应选名额进行 投票,获得应到会人员半数以上同意的,列入建议预备人选 。
6. 讨论决定。 建议预备人选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乡镇(街道)副科级领导干部预备人选。根据干部日常表现、职位空缺及工作需要,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后,安排担任领导职务或列为乡镇换届提名人选,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任职程序。预备人选在正式任职前,保持原身份待遇不变。任职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登记或事业编制进编手续;不符合进编手续的,按上级规定享受在职期间有关待遇。正式当选后5 年内不得调离乡镇(街道)工作,原则上 3 年内不得调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
四、其他事宜
1. 报名时间: 3 月 14 日 至 3 月 17 日(周四),截止时间为 3 月 17 日上午 12 : 00 。
2.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报名相关表格可在安吉新闻网、安吉县政府门户网站、安吉组织工作网下载。
3. 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咨询电话: 5123863 、 5123855 。
原标题:安吉县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预备人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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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 年3 月14 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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