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四川广安市教育局遴选3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广安市教育体育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广安市教育体育局机关科级及以下公务员3名,其中,教育管理2名,文秘1名。
二、遴选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单位)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思想政治品质,综合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较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3月21日之后出生),特殊人才或任科级干部2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1年3月21日之后出生);
3.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工作经历。通过公招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参加遴选的,应具有5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通过定向考录的乡镇公务员参加遴选的,应具有8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通过政法体制改革试点班录用的公务员参加遴选的,应达到最低服务年限标准;
4.报考教育管理职位原则上应具有教育教学工作或教育行政管理工作2年以上经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报考人员须经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⑴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或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⑵受过刑事处罚的;
⑶正在处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⑷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⑸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3月23日(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广安市教育体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411室)。
3.联系电话:0826-2333397。
4.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如实填写《广安市教育体育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前锋区报考人员需经前锋区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登记表)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本人1寸同底彩色正面免冠近照2张;报考教育管理职位应提供从事教育教学或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经历单位证明材料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不符合本职位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3月24日到广安市教育体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领取本人准考证,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三)测试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采用“笔试+面试+考察”的方式进行。测试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40分,面试成绩40分,考察20分。
1.每个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需达到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名额。
2.笔试(4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教育理论、写作等内容。笔试满分为100分,以40%计入测试成绩。
3.面试(4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公开遴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若遴选教育管理职位报考人数在10人及以内的,则全部参加面试;若报考人数超过10人的,则取笔试成绩前10名的参加面试。若遴选文秘职位报考人数在5人及以内的,则全部参加面试;若报考人数超过5人的,则取笔试成绩前5名的参加面试)。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无领导小组和结构化面试各占面试成绩的50%,以40%计入测试成绩。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