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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上半年江苏南京市事业单位招聘卫技人员公告【721】

6、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者于2016年4月21日至4月23日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的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7、有关要求

(1)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内容、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具体成绩计算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

1、笔试

笔试委托江苏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具体实施。笔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笔试时间为2016年4月24日(周日)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有关部门按规定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一般为卷面成绩的60%。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原则上在笔试后15个工作日内,在南京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准考证号查询。

2、资格复审

各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根据招聘单位的要求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按岗位表中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及获奖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若复审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招聘单位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并在招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等相关网站公布。

3、面试

面试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各项成绩的60%;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各项成绩的50%。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根据岗位表中确定的方法计算总成绩,按岗位拟招聘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或主管局)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市各主管部门、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各区卫生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全科医师、内(外、妇、儿、中医)科岗位人员,由用人单位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并在3年内安排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 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全科医师、内(外、妇、儿、中医)科岗位人员,直接安排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培训期间实行实习试用期,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视为违反培训协议,予以解除培训合同,自行择业。完成培训取得执业医师证书及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经考察合格后办理正式定岗聘用手续;培训期满未取得两证者,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并视情况赔偿培训费用。

其他岗位人员,由用人单位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一)网上报名、考务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咨询:025-83151200

考务咨询:025—83620823

(二)招聘咨询电话

南京市青龙山精神病院:025-68227381

南京市祖堂山社会福利院:025-87134586

南京市社会儿童福利院(南京市残疾儿童康复中心) :025-84822286-2026

南京市点将台社会福利院:025-58498207

南京市玄武区卫计局:025-83682465

南京市建邺区卫计局:025-87778051

南京市鼓楼区卫计局:025-58591652

南京市栖霞区卫计局:025-85570532

南京市雨花台区卫计局:025-52883316

南京市六合区卫生局:025-57758718

南京市高淳区卫计局:025-57311235

南京市溧水区卫计局:025-57210959

南京市化工园区社会事业局:025-57029276

六、招聘监督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电话:025-68788259

原标题:南京市部分事业单位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6上半年南京市事业单位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016年3月30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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