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甘肃临泽县选拔乡镇科级干部公告
(五)笔试
笔试于4月中旬进行,内容包括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科技基础知识、管理知识、县情县力等。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当具备的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名额6: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六)面试
面试于4月中旬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自我认知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创新能力以及对报考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换算考试成绩,从到低分按考察人选与选拔名额4: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确定的考察人选以平等资格进入组织考察。主动放弃面试的,面试成绩按“0”分计算。
(七)组织考察
县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履历业绩分析、民主测评、综合评价等全面考察。
1.履历业绩分析。对考察人选,围绕学历层次、担任职务、工作经历、年度考核、表彰奖励等方面开展履历业绩分析。
2.民主测评。组织召开本单位干部职工会议,采取民主测评、德的专项考察、个别谈话等方式,对考察人选思想品德、工作能力、敬业精神、工作业绩、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调查了解和评价计分。
3.综合评价。由考察组全体成员集体研究,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和量化评价。
(八)汇总分析
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按照单位党组织推荐意见占40%、履历业绩分析占20%、民主测评占20%、考察组综合评价占20%的比例,对考察人选进行量化评分和综合分析,并根据人岗相适、用当其时、人尽其才的原则,提出初步使用建议,报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提出各公选职位任用建议。其中,在乡镇工作的司法所干部和食药监所干部,只能在本系统内设在乡镇的基层岗位上任职;乡镇党委党建办主任任职人选必须有两年以上的党龄。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的竞争选拔导向,各职位任用建议人选不受考察人选报考职位意愿的限制。
(九)县委讨论决定
县委常委会议听取公选领导小组工作汇报,研究讨论各职位拟任人选建议方案,并进行表决,形成任用决定。
(十)办理任职手续
县委常委会决定拟任人选后,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并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六、组织实施
公开选拔工作在县委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县编办、人社等部门配合实施,县纪委、监察局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干部工作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0936-5520650
监督电话:0936-5520666 (县纪委、监察局)
12380 (组织系统专用举报电话)
13014112380 (组织系统专用举报短信)
原标题:临泽县公开选拔乡镇科级干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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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泽县委组织部
2016年3月3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