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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东临邑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68人】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4月9日至1998年4月9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9日至1998年4月9日期间出生)。

(三)报考教育、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综合管理岗位人员须具有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职业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五)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3.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临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5.其他原因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68人,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见附件1。

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招聘计划和报名人数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4月9日9:00 - 4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4月9日11:00 - 4月13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临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lyxrsj.gov.cn)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入口,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与考试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且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考生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本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续聘)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聘用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内(指2012年—2014年招募、选派和续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含2013年、2014年省委组织部选调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应聘事业单位岗位的,实行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入伍前取得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退役士兵和入伍前为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且是我县接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如符合报考条件,也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定向招聘岗位。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6年4月9日11:00 - 4月13日16:00

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6年4月9日11:00 - 4月14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临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人员于2016年5月3日9?00 - 5月7日14: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临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审核通过后,在缴费时间截止前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到临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录用流动股(北楼317室)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后,考生确认完成。

拟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和低(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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