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亳州市乡村医生招聘公告【286人】
(三)笔试成绩
为确保新聘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合成成绩最低分数线为5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依据组通字〔2010〕54号和皖人发〔2008〕44号规定,已服务期满,取得“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证书的考生,于2016年5月17日上午8:00-12:00,到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507房间,联系电话:0558—5132016)申请加分事宜,逾期不再补办。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工作人员”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工作人员特设岗位计划工作人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
五、资格复审
对体检或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市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必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亳州市2016年招聘乡村医生报名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要出具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六、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2: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 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或6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职位招聘计划数,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如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以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体检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市卫计委负责组织,各县区卫计委负责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的,在考察时必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辞职的在编人员,要提供主管部门同意辞职的批复。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各县区人社局将《拟聘人员请示》、《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审批表》、《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调动申请表》(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填写,从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打印)、人事代理人员及未取得“服务基层项目”证书人员“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资格证书及验证报告、考察材料、资格复审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审核合格的在亳州市人事考试网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岗位代码、准考证号码、原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等内容,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九、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 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手续。首聘聘期为3年,聘用期间允许参加面向社会的公开招聘考试、允许调动工作。3年聘期结束可以回乡镇卫生院工作,聘用人员待遇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由县区财政全额供给。各职位打包招聘,聘用后按考试成绩高低,由考生择岗。事业单位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8—5132016(市人社局)
考务咨询电话:0558—5118606(市)
监督举报电话:0558—5573595(市第五纪检组)
《亳州市2016年招聘乡村医生公告》将在亳州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后续的相关招聘工作信息,将在亳州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查询。
原标题:亳州市2016年招聘乡村医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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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4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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