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漳平市购买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岗位招聘16人公告
报考人员有关证件、材料须一次性提供。报名结束前未提供有关证件、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4.具体要求:招考岗位按乡镇(街道)实行定向报名。报考人员需填写《漳平市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岗位招考报名表》一式两份(表格可登陆漳平市政府网http://www.zp.gov.cn/下载,或现场填报)。
(二)资格审查
由市民政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报考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于2016年4月25日09:00~11:00时,到市民政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计算机上机操作,总分值100分。由市民政局组织实施,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计算机上机操作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总成绩计算
计算机上机操作成绩与加分的总和。分数并列的,全部参加体检,待考察后确定拟录用人选。
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总成绩中加分:
1.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者加3分;
2.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聘用人员一周年及以上的,加3分;
3.民政局聘用人员一周年及以上的,加3分;
4.中共党员的加2分。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招考定向岗位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取最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录用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由市民政局负责组织,考察时应征求相关(村)居委会、纪检、政法和计生等部门意见。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招考定向岗位空缺的,按照定向岗位考生成绩由至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六) 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漳平市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后,没有发现影响录用情形的,安排具体工作岗位。
(七) 录用
拟录用人员,与市民政局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人员管理采取由市民政局为主、所属乡镇(街道)为辅的方式进行岗位管理,上岗前由市民政局统一组织业务培训。相关材料上报龙岩市民政局备案。
五、纪律要求
市民政局成立公开招考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上岗工作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本方案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漳平市购买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岗位方案
漳平市民政局
2016年4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