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四川美姑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70人】
(6)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提供证明材料不齐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报考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因递补取得复审资格的人员,由美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在美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mg.lsz.gov.cn]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已缴费人员由美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制发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工作结束后,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美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mg.lsz.gov.cn]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1.除乡镇卫生院岗位外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5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
2.乡镇卫生院岗位(岗位编码160701—160704)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5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公共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成绩仍然相同则进行加试。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社会局牵头,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在美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mg.lsz.gov.cn]上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复检及递补
参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可依次递补1次。
六、考核
由县人力资源社会局牵头,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学历为中专的考核人员,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对其文凭真实性进行核查。因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缺额可依次递补1次。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美姑县公开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体检、考核等情况确定,在美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mg.lsz.gov.cn]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因此而出现的空额不予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一览表》备注栏中的规定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岗位后,办理聘用手续。选择聘用单位通知公布后,选择聘用单位当日不参加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出现的空缺名额不予递补。聘用通知发出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出现的空缺名额不予递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递补人选均在参加面试人员中进行)。
新聘人员由聘用单位自行安排岗前培训,并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在签订《聘用合同书》的同时还须签订《服务协议书》,协议要求新聘人员在美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6年后才能申请调离或辞职,对违反《聘用合同书》及《服务协议书》规定的人员应缴纳指标占用费,每少服务1年缴纳1.2万元。
九、招聘信息公告方式
笔试成绩由报考者自行在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上查询,笔试总成绩、资格复审、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公示等都在美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mg.lsz.gov.cn]公布公示、通知。报考者应及时、主动的到美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查询或与美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联系了解招聘信息及进程,因不及时、主动查询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为确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十一 、本公告由美姑县公开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美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834-8240425
监督电话:
美姑县纪委监察局 0834-8242352
原标题:美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关于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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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姑县公开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6年4月11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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