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东揭阳市蓝城区人民医院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10人】
蓝城区人民医院是我区一所直属二级甲等公立医院,为满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和医院科室配套的要求,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文的有关规定,并经区委、区管委同意,2016年面向全日制医学类二A本科及以上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急需短缺专业人员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人数和应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2016年全日制医学类二A本科及以上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2014年、2015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人员10名。具体岗位见《2016年揭阳市蓝城区人民医院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三)应聘条件。
应聘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其他条件。
5、2016年全日制医学类二A本科及以上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2014年、2015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7、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8、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续聘,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期5年,聘用期内不得要求人事调动。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5月 5日9:30-15:00。
报名地点: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东莞市大岭山镇新城路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新城大道1号)。
(二)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到场填写《揭阳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提交下列材料:
1、《揭阳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贴相片);
2、学生就业推荐表或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有者提供);
4、有效的内地居民身份证;
5、学生成绩单;
6、在高校期间或实习期间受表彰或奖励的证明材料、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医学专业论文(有者提供);
提交的证书、证明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待查验后退回原件。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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