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西吉水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事业单位遴选公告
4、加分:现任乡镇农技推广综合站站长且任职满三年的加7分、副站长任职满五年的加4分,按职务加分。个人获省部级及以上、市厅级、县处级、乡科级荣誉分别加10、7、4、2分,按别表彰奖励加分,只加一次。以上两项可累计加分,10分封顶。任职及获取荣誉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荣誉证书提交截止到2016年4月28日,任职情况以农业局文件为准,站长任职年限可计入副站长任职年限。
(二)考察
根据总成绩分岗位从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闱考察人选。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以工龄长者为考察对象;如工龄相同,则以第一学历高者为考察对象。如考生提出放弃或经考察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内容主要是拟遴选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工作业绩、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方面的内容。
七、试用和录用
经考察确定的拟遴选人员在吉水县政府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遴选到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调动手续。正式调入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后,遴选人员要服从分配,安排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农机岗位工作锻炼不少于3年。
八、其它事项
1、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遴选资格并全县通报;
2、严肃纪律。坚决防止和排除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严肃处理;
3、本次遴选有关事项由吉水县遴选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96—8689437(县人社局)
0796—8680280(县农业局)
原标题:吉水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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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水县公开遴选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吉水县公开遴选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6年4月1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