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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苏泰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54人】

为更好地选拔人才,充实泰兴市卫计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泰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4名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5日至1998年5月7日期间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学历应为符合卫生资格考试、注册条件的医药卫生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须同时具有学历、学位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不限户籍和生源地,各类社会人员和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均可报考。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传真报名方式进行。泰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考生所提交资料进行初审并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间:2016年5月5日-5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现场报名地点:泰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泰兴市文昌东路88号公共卫生大楼703室)

传真号码: 0523-80962183

报名费:100元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于2016年5月13日至2016年5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到泰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领取准考证,过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1.现场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格初审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提供毕业证书(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另外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半身照片1张和相应的电子照片。

以上证件或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和复印件。

现场报名有困难的人员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按上述要求提供各类资料外,还需提供代报名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采用传真方式报名。采用传真报考人员应根据本简章要求准确填写《泰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由所在院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传真至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处,泰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考生报名后24小时内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核实后通知考生初审结果。对初审合格人员由泰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理代报名手续。报考人员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应按照现场报名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原件进行验核。

(二)本次公开招聘按招聘专业类别设置开考比例。开考比例原则上为3:1(报名人数:各类专业招聘名额合计数)。报名结束时,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专业类别,由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相应核减或取消该类专业的招聘计划。对部分急需专业,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是否核减或取消该类专业招聘计划,由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泰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研究后确定。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按照效能便民和权责一致的原则,报名时,充分尊重报考人员的自主权,由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自行选择填报专业(不填报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填写《泰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可下载)。报考人员如因填报内容或所提交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2.考生报考须符合招聘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招聘岗位表中各类专业范围的确定,请参阅《泰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可下载)。考生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泰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泰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审核考生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专业信息,将及时在指定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可根据指定网站公布的专业目录添加信息按程序办理报名手续。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6日下午4时。

3.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专业,不得多报或重复报名,否则,报名作无效处理,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4.享受最低生活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于报名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

5.下列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泰兴市卫计系统在编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人员。

四、考试

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西医类(A类)为临床医学综合;中医类(B类)为中医学;护理类(C类)为基础护理;其他类(D类)为招聘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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