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青阳县广播电视台招聘播音主持人公告【招2人】
3、报名方式及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现场填写《青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所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话等级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此类人员,须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于2016年8月31日前提交学历证书到青阳县广播电视台(地址:青阳县蓉城镇蓉西南路121号,文广大厦七楼)。联系电话:0566-5021366 。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2)社会人员,现场填写《青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7月31日前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7月31日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于2016年8月31日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到青阳县广播电视台(地址:青阳县蓉城镇蓉西南路121号,文广大厦七楼)。联系电话:0566-5021366 。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报考人员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按80元/人标准收取面试费用,在报名时交纳;按45元/人标准收取笔试费用,在笔试前交纳。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时,现场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申请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金证明和低(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4、资格审查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确认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得低于3∶1,如未达到规定比例,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
面试与笔试时间见通知书,领取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领取通知书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原报名地点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内容:应试者的形象气质、普通话水平。
面试时间:考前3天由县广播电视台负责通知
面试方式:评委通过对应试者朗读一篇指定新闻作品,给予评分。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达到70分的考生,方可进入镜试环节。此环节成绩不记入总成绩。
(四)镜试
面试成绩达到70分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成绩通知书参加镜试。
镜试内容:应试者上镜仪态形象、普通话基础、音质音准状况、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及综合素质。
镜试方式:①自备主持一段节目(题材、形式不限,限时2分钟以内); ②根据提供的素材或题目要求即兴主持一段节目(限时2分钟以内)。
评分办法:评委根据应试者镜试情况打分,满分100分。镜试成绩达到65分的考生,方可进入笔试环节。
(五)笔试
由县广播电视台负责通知考生领取笔试通知书。
镜试成绩达到65分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通知书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7月28日;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通知书。
笔试内容主要为新闻写作,满分100分。
总成绩合成:应聘人员最终成绩=镜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人员参加笔试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领取笔试通知书时,同时携带相关证书到青阳县人才服务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二楼,联系电话:0566—5030572)申请加分资格。“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青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合成前增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加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试人员最终合成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生如最终合成成绩相同的,以镜试成绩高者,如仍有同分的,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全面衡量择优聘用。以下环节如出现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青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以上程序和办法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它事项
考务、考试成绩、体检考察、聘用等有关信息在青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陆续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青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0566—5021366(青阳县广播电视台)
0566—5030572(青阳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66—5021201(青阳县监察局)
原标题:2016年青阳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播音主持人公告
青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29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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