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四川广安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遴选公告【1人】
因工作需要,中共广安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广安市委农工委)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广安市委农工委政策调研科科员1名。
二、遴选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广安市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
三、遴选条件
1.已登记为公务员(参公人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9日后出生);
4.中共党员;
5.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有一定文秘、写作基础,熟悉农业农村工作,计算机操作熟练;
7.具有2年以上县级及以下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
8.公务员(参公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9.身体健康;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9日至2016年5月20日(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广安市委农工委综合科(广安区思源大道1号市委机关办公大楼715室)。
3.咨询电话:0826-2335854。
4.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如实填写《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自行到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下载),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登记表)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本人1寸同底彩色正面免冠近照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不符合本职位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广安市委机关办公大楼715室领取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100分。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如果达不到该比例,则取消此次遴选。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写作。笔试由广安市委农工委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理论素养、政策法规水平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笔试满分100分,以60%计入总成绩。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公开遴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若报考人数在5人及以内的,则全部参加面试;若报考人数超过5人的,则取笔试成绩前3名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上予以公布。面试由广安市委农工委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以40%计入总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2012年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复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采取民主测评、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若考察对象在现单位工作时间不满2年的,进行延伸考察。
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试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广安市委农工委确定拟试用人员名单,并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映情况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需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空缺名额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对公示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用的,到广安市委农工委顶岗试用3个月。
(五)调动
试用期满后,根据职位要求、顶岗试用情况,经广安市委农工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调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为加强公开遴选工作的监督,由广安市委农工委纪检员对公开遴选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在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中,报考人员如有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以及在考试或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参加公开遴选资格。其他相关人员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0826-2533606
本公告由广安市委农工委负责解释。
原标题:中共广安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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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