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2016年公开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49名】
根据中共恩施州委组织部、恩施州人社局《关于做好2016年公开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6〕6号)精神,结合单位使用编制计划,我市拟面向社会公开专项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招聘计划
共计划公开专项招聘49名,其中教育事业单位教师岗位8名,卫生事业单位医生岗位41名(详见附件1:《2016年恩施市公开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专项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在人事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
5.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7.2016年7月31日以后仍在籍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学生;
8.现役军人。
三、专项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分别在恩施州人社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1.专项招聘时间从2016年5月中旬开始,7月底结束,符合专项招聘条件且愿意参加专项招聘的应往届毕业生请关注用人单位招聘信息,或者按本公告岗位计划表联系方式与用人单位联系。
2.注意事项:符合条件人员需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恩施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现场报名(2016届毕业生还需提供个人简历、在校表现证明、成绩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