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事业单位:2012-2013年度大连招聘1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列入人才储备公告【招1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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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服务期限、待遇和管理
(一)服务期限
列入储备计划的高校毕业生聘用期限为1年。高校毕业生聘用期满后自主择业。聘用期间如落实就业单位的可提前解除聘用关系。
(二)政策待遇
高校毕业生在聘用期间,每月可享受1200元的岗位补贴,同时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其中,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市和区、县财政负担;个人缴纳部分由高校毕业生本人承担。
(三)考核管理
1、户口档案及组织关系管理。储备期间的高校毕业生,其户口应落回入学前家庭所在地。储备期间高校毕业生的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积极要求入党(团)的,由服务单位党(团)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2、日常管理。由服务单位按照服务协议,对聘用高校毕业生进行日常考核管理。对解除协议的,由服务单位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本次招募过程,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联系电话:84618709。
附件:2012-2013年度大连市公开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列入人才储备计划岗位信息表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