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湘西州选调生、高层次公务员考试和法检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湖南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集中面试工作方案》要求,现将我州考试录用选调生、高层次公务员和法检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统一为6月18日-20日。我州考录选调生、高层次公务员、法院工作人员、检察院工作人员面试具体安排见附件。
二、参加6月18日面试的考生于6月18日(星期六)上午7:20前准时到吉首大学师范学院(红楼教学楼坪场)集合;参加6月19日面试的考生于6月19日(星期日)上午7:20前准时到吉首大学师范学院(红楼教学楼坪场)集合;参加6月20日面试的考生于6月20日(星期一)上午7:20前准时到吉首大学师范学院(红楼教学楼坪场)集合。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参考人员须知
(一)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凡在开考前30分钟没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经工作人员审验后方可参加面试。
(三)考生禁止携带无线通讯工具和与面试无关的物品进入面试考场,已携带的须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否则一经发现,作违反面试纪律处理。
(四)考生在面试期间要自觉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考生进入面试考点后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考生如有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取消面试资格或宣布面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凡在考场内严重扰乱面试秩序,辱骂考官及工作人员,威胁他人安全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考生面试前由不同职位的考生代表抽职位顺序签,然后各职位的考生通过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开始后,由工作人员按顺序逐一引入面试考场。
(六)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面试考场。离开时不得带走面试试题、草稿纸等任何面试资料。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组织部
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湘西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2015年6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