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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宁波市江北区洪塘街道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14人】

根据《宁波市江北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北区委办[2013]68号)和《关于贯彻实施宁波市江北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

根据《宁波市江北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北区委办[2013]68号)和《关于贯彻实施宁波市江北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北区编办[2013]1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4 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等资格条件;

3、具有宁波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户籍;

4、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关学历(详见具体岗位所需学历);

5、“工作经历”计算到2016年6月30日,在全日制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报考条件中要求的“35周岁以下、40 周岁以下”、42周岁以下”分别指1981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1976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1974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户籍要求以本次报名时的所在地为准。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附加分条件

1、具有洪塘街道户籍且居住在洪塘的,笔试分加2分;

2、有洪塘街道(村、社区)工作经历且现仍在岗的,笔试分加2分;

3、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必须由乡镇、街道出具书面证明。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加分。

三、招聘专业、人数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9日至6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洪塘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宁沁路347号二楼)。

3、报名办法:从宁波经贸人才网上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自行打印)、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专业资格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报名。

尚未拿到毕业证书的,需携带《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提供所在出具的所学专业和学历证明。

符合加分条件并申请加分的应聘人员应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提供的复印件及证明材料恕不退还。

4、报考岗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核减或取消招考指标公告将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予以公布。

(二)招聘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将采取笔试、面谈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100分。报考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含加分)从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时间初定为6月2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将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告。

2、面谈,笔试结束后,对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面谈,面谈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谈结果不计入总分。

3、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自面试人员名单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入面试人员书面提出放弃面试资格的,所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予以递补。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三)体检与考核

按笔试成绩(含加分)40%和面试成绩60%确定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在前),并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告。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办法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在考察合格者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在聘用时应取得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相一致的毕业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

1、聘用以后的有关管理政策和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2、报考咨询电话: 87563410;联系人:俞老师。

3、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将在宁波经贸人才网(http://www.nbjmrc.com)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4、本简章由洪塘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原标题:江北区洪塘街道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点击下载>>>

江北区洪塘街道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江北区洪塘街道公开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专业、人数及资格条件

洪塘街道办事处

2016年6月15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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