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北随州市政府直属机关及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遴选公告【31人】
为进一步优化市政府直属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报请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开展2016年随州市直属机关及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为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市政府办工作人员3名;
市审计局工作人员1名;
市统计局工作人员3名;
市财政局工作人员3名;
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工作人员1名;
市粮食局工作人员1名;
市水利局工作人员3名;
市民政局工作人员1名;
市城市规划局工作人员1名;
市国土局工作人员2名;
市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2名;
市司法局工作人员1名;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2名;
市安监局工作人员1名;
市供销社工作人员2名;
市农经管理局工作人员1名;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稽查局工作人员1名;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2名。
(共计遴选31人,各职位详细要求见公告附件)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市直各遴选单位遴选对象为全市已进行公务员(含参公)登记备案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选调生须具备2年以上乡镇(街道)实际工作经历。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其他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