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太湖县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通知
根据《太湖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就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135名(见附件1)。
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县教育幼师(岗位代码16015)岗位按1:2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其它岗位按1:3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因报名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和参考考生笔试成绩未达到规定的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由公告发布的74个岗位核减至 58个岗位 (见附件2)。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7月4日-7月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考生无故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地点: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加资格复审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四、资格复审要求。
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须按照公告要求,考生须提供本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等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两寸正面免冠照片。
报考人员属下列人员的须另提供其它相关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学生证和所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3)报考幼师(岗位代码16015)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书面证明。
五、资格复审递补。
1.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考生被取消资格、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入围专业测试人选缺额的,在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报考同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
2.递补人员名单于7月6日在太湖县政府网上公布。
3.递补人员7月8日前按各招聘部门通知要求,到各部门指定地点提交相关材料,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六、有关要求。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考生复审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在考生相关证件复印件和材料上签字确认。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于7月8日17:00时前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特此通知。
原标题:太湖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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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太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部分招聘岗位取消核减岗位计划数情况一览表.xls
太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