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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州清镇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63人】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主要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毕业证书、2016届全日制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近期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材料,但此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进入笔试、面试考场等招考环节的依据)、户口簿、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的正面免冠一寸标准彩色证件照片5张,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卫生系统干部需持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职人员同时持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

报考人员须根据《招聘简章》、《招聘岗位计划表》,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现场报名、现场缴费,报名人员缴费后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交现场审核录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或缴费后未交报名表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缴费结束后,《岗位计划表》中未标明“不设置开考比例”的岗位,对缴费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6年7月12日-13日9:00—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招聘岗位报名情况进行公布。

(三)笔试准考证领取

领取时间:2016年7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领取地点: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一楼大厅。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凭条(交费发票)领取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从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因不能提供所需证件而影响考试或其他招聘环节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五、笔试

笔试时间: 2016年7月23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

笔试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相关岗位的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资料,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在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网上公示。

考场及其它事项:见《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笔试准考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查分结束后,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各岗位“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笔试成绩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最低笔试成绩)

查分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网上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市人社局和市卫计局负责。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设置开考比例”且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的岗位,根据参加笔试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确定。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根据《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相关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相关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此规定不适用“不设置开考比例”的岗位)。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网站进行公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此外,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须提交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参加工作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或公开招聘办公室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复审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在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网上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所有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进入面试环节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相应考试,导致参加人数未达招考比例的,不再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数。

3.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4.进入体检环节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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