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选调公务员公告【34人】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大鹏新区面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3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详见《深圳市大鹏新区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深圳市内外各级机关在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委任制和聘任制身份公务员均可报考。
三、选调条件
(一)市内外各级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且已完 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0年6月30日之后出生);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四)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公务员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至2016年6月30日;
(五)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综合管理类现任领导职务可报考同等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位,现任非领导职务的不可报考领导职务的职位;
(七)跨职类报考须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有关条件规定;
(八)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职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职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职位,但必须符合职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如:职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要求法学,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法学,应具备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非法学,本科专业为法学,还应具备相应的本科法学学位;
(九)任职试用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受处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工作服务年限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均不接受报名;
(十)执行回避有关规定。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有以下3种:通过本人现场报名、邮政EMS配送材料报名或发送电子邮件报名。考生可选择以上任一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材料不再退回):
(1)《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复印件(现场报名时验原件;配送、电子邮件报名的,在面试当天验原件);
(3)任现级(职)文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4)提供履职评价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获奖证书、表彰文件等证明材料现场报名时验原件,配送、电子邮件报名的,在面试当天验原件;任职文件、年度考核表在考察时验原件);
(5)职位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和职位要求相关的工作经验证明(确定拟考察人选前提供,见附件5)。
2.现场报名、配送报名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组织人事局人事科1613室,邮政编码:518119。联系人:施小姐,联系电话:0755-28333214。
3.配送报名只接受邮政EMS配送方式;发送电子邮件报名的,以上材料分别扫描后(报名表的“本人承诺”一栏必须本人手写签名后再扫描),把扫描件发送至zzrsjrsk@dpxq.gov.cn。
4.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7月13日(配送报名以邮局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发送电子邮件报名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5:00)。
(二)资格审查
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职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拟选调名额3倍的情况下,如拟选调名额为1的职位,该职位取消选调;如拟选调人数大于1 的,对该职位选调名额进行削减,削减后该职位的选调名额数为报名人数除以3后,取整数位(如报名人数为A,则该职位选调人数为A/3,取整数位)。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可根据各职位的报名情况,对于报名人数不足拟选调名额3倍的职位,从符合该职位条件,但报考其他报名人数较多的职位、且服从调剂的报考人员中调剂,调剂前需征得本人同意。在审核过程中,出现考生材料不齐、不符合选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通过资格初审的,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通知笔试时间、形式和地点。
(三)考试、履职评价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考试地点设在深圳市大鹏新区,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再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名,选调人数1:6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如参加笔试人数不足6倍的,则全部考生进入面试),面试形式为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当场向考生发放面试成绩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履职评价评分。履职评价测评主要有:1.基本资格;2.年度考核;3.获奖情况;4.多岗位经历;5.任职年限;6.学历情况(具体见附件3)。
考试结束后,履职评价、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15%、35%、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总成绩合格线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划定。
(四)考察
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排序,不低于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合格线的考生中按录用名额1:1.2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按比例计算出现小数位的,增加1个名额)。如因审核不通过、考察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的选调名额经用人单位向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申请核准同意后,在报考该职位不低于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合格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进行递补。
拟考察人选中,现任深圳市外公务员的,需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考察人选现任深圳市内公务员的,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和选调单位派出联合考察组通过实地走访、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全面了解其德、能、勤、绩、廉情况,工作实绩、履职能力以及与职位的匹配程度,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综合考试成绩及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
(五)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的人选中,属深圳市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的,按市内公务员调动手续办理;属深圳市外公务员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由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研究任职,并在发布选调公告的网站上公布选调结果。
市外公务员转任本市后实行聘任制管理,按规定与用人机关签订聘任合同。
详情请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http://dpxq.gov.cn/查询。
考生咨询电话:0755-28333214,0755-28333205,0755-28333212,0755-2833309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5:00。
五、其他
本次选调对进入面试的深圳市外考生给予适当交通食宿补贴。考生在面试当天结束后,向补贴审核处的工作人员提供本人来深的城际间的机票、火车票、长途汽车票、船票、高速过路发票等交通、食宿票据原件,以及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工作人员将根据考生在《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并结合交通、票据,确定具体补贴金额。若考生未能在面试当天提供票据或无法提供票据原件的,将不能获得补贴。若考生提供的票据起始地点与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始发地不一致的,将以两者较低的始发地补贴标准发放补贴。补贴标准由个人签字确认,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补贴标准:广东省内深圳市外500元/人;广东省外1000元/人。
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深圳市大鹏新区2016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点击下载>>>1-5.zip
1.《深圳市大鹏新区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2.《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3.《履职评价申报表及细则》(公务员)
4.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5.工作经验证明(模板)
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
2016年6月29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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