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慈利县精神病医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20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及《关于印发〈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张人社发[2014]70号)精神,结合我院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实际,经县人社、编制部门审核并报县政府同意,2016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6年计划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名。具体招聘计划、招聘岗位、报考职位要求见《2016年张家界市精神病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报考职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本次招聘相关事宜可以通过慈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网(http://rsj.zjjcl.gov.cn/)查询。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0年7月9日至1998年7月8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部分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报考职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五)录用、聘用后与服务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七)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八)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考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6年7月6日至7月8日(工作时间)
(二)报名地点:慈利县卫计局人事股。
(三)报名流程:
考生下载《张家界市精神病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2)→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用黑色钢笔或圆珠笔手写)→粘贴个人照片(准备近期免冠一寸正面证件照2张,其中一张粘贴于报名表“相片”处,另一张背面写上报名号和姓名后上交报名工作人员)→持填写个人信息并粘贴好照片的报名表及报名要求中需提交的证件资料到县卫计局人事股提交相关材料→报名。
(四)报名要求
考生报名只能填报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重复或多报者及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不一致者,均予以取消考试资格。
考生报名时提交的各种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考生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资格审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