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湘潭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20人】
(3)面试命题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招聘职位要求组织命题,并负责做好工作。
其它岗位的面试(操作技能考核和结构化面试):
(1)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及其他事项湘潭县卫计局信息网公示,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满分为100分。医学类岗位的面试以实践操作技能考核(口述答题)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其中,实践操作技能考核占70%,结构化面试占30%;非医学类岗位的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测试所报考专业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由县人社局、县编办、县局全程监督指导,县卫计局具体组织实施。
七、体检
1、体检统一在县级以上的综合医院进行,由县人社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县卫计局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体检对象的确定:①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实践技能操作考核)成绩占40%。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处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的人选。如同一岗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②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3、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和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各种形式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有无违法犯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以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由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九、公示和递补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湘潭县网、县卫计局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拟聘人员有违纪行为,可通过信函、电话实名举报,如对所举报的问题经调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如遇体检弃权、体检不合格、考生考核弃权、考核不合格、不符合聘用条件等情况,根据有关规定,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依次等额替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次数不超过一次。
十、聘用和管理
对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的,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按招聘岗位安排,乡镇卫生院由县卫计局县内统一调配,聘用人员未按期上岗或未按期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未按时取得与报考职位相应的毕业证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间为3年,其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列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合同。
十一、纪律监督
我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本着对人才负责、对事业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十二、其它事项
1、涉及有关本次招聘的事项和结果公示,将发布在湘潭县网和湘潭县卫计局网。
2、本次招聘政策和有关问题由湘潭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3、咨询电话:0731-57777207
原标题:湘潭县2016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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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湘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7月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