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安庆海事局招聘社会化用工公告【招6人】
为促进海事事业发展,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依照《安庆海事局社会化用工招聘实施办法》,我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会化用工,以充实工作人员队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
招聘岗位:海巡艇船员、VTS值班员(不进编)
招聘人数:6名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忠于职守,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安庆海事事业;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业务素质
海巡艇船员
1、具有航海院校船舶驾驶(或航海技术、轮机)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持有内河三类及以上驾驶适任证书或二类及以上轮机适任证书;或持相应高级海员(驾驶、轮机)适任证书;
3、40周岁及以下,条件特别的船长(轮机长)或相应持证高级船员,可放宽至45周岁(时间计算均截止至当年6月30日)。
VTS值班员
1、具有船舶驾驶(航海技术)、海事管理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2、驾驶专业须持有驾驶相关适任证书。
(三)身体素质
1、身体健康,符合交通部行业标准《内河船员体检要求》(详见附件1);
2、船员或VTS值班员岗位限男性。
三、应聘流程
符合上述条件的应聘者需参加安庆海事局组织的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等流程,应聘流程主要包括:
(一)报名
所需提供报名材料详见本公告附件。报名截止至8月15日。
(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录用
1、由我局招聘工作专班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环节);
3、按照《内河船员体检要求》,组织者统一参加体检。
4、根据体检结果,由安庆海事局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
5、对拟录用人员开展政审。
6、公布录用人员名单。
四、待遇及其他
1、招聘人员一律实行劳务派遣方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2、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统一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为招聘人员按当地标准购买社会保险及缴交住房公积金;招聘人员起点工资参照本单位事业编招录人员待遇确定。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