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西晋城市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40人】
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2〕53号)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编制内面向社会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有晋城市城区政府办公室、晋城市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晋城市城区农业委员会、晋城市城区财政局、晋城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晋城市城区教育局、晋城市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晋城市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晋城市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晋城市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晋城市城区畜牧兽医局、晋城市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2个部门所属的50个事业单位,共计121人。
三、招聘对象
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户籍不限。
四、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
3、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报考教师岗位的须具有教师资格证)。
5、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7月22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0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用于公开招聘参加晋城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晋城市“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6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出现空缺或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此招聘岗位名额纳入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名额。同岗位同专业的招聘岗位,合并岗位数,不再延长报名时间。相关信息在晋城城区网发布。
以上现役、试用期、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6年7月22日为截止日期。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16年晋城市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五、报名办法
1.招聘信息查询
招聘信息在晋城城区网(www.jccq.cn)、城区电视台公布。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晋城城区网(www.jccq.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名人员可在2016年7月22日9:00至2016年7月26日17:00期间登录晋城城区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晋城市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考,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同意报考介绍信。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岗位将于7月26日9:00在晋城城区网公告。报名结束后仍不达3:1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