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贵州桐梓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招聘临时驾驶员公告【招10人】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方能入场参加考试。面试时除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外,其它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考试成绩及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于考试后1个工作日内在县人社局网站和县委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体检
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取前10名作为体验对象(若第10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确定申领机动车驾驶证C照以上最早的为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招聘单位应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将体检不合格人员的体检结论2个工作日内告知本人,如本人在得到体检不合格结果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同意后在一周内到指定医院复查一次。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负。体检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五)公示
经面试、技能测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依次按程序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1.对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临时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一年。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对表现的人员,可继续临时聘用,原则上一年一聘。
2.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逾期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及有关要求
1.被聘用的临时驾驶员待遇为2500元/月(含个人应扣缴的四险一金)。聘用单位为聘用人员按国家政策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在聘用期间,若被聘用人员不遵守聘用单位规章制度、不服从聘用单位管理或发生个人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聘用单位可随时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因解除聘用合同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被解聘人员全部承担。
六、纪律监督
招聘整个过程接受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严格遵守规定和回避制度。
1.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2.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
3.县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七、本《招聘简章》由桐梓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26652986(县机关事务中心)
监督电话:0851-26620210(纪检部门)
原标题:桐梓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临时驾驶员简章
桐梓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16年7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