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东惠东县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医务人员招聘公告【招109人】
4、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设置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考生年龄计算至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为止,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自毕业报到之日算起至报名截止日为止,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6、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考试
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和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笔试未达到60分的不进入面试,面试未达到60分的不进入体检,不予聘用。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
(1)卫生类岗位笔试主要对应试者进行医疗卫生通用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2)综合类岗位笔试主要对应试者进行综合知识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3、笔试成绩按各职位招考人数的1:3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按1:3比例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分数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若按1:3比例进入面试人数不足比例时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4、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将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惠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5、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交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进行查分,每位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将在收到查分申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查分考生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网上公布的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考生。
(二)面试
1、进入面试的人选在面试前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相关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逾期未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并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考生。
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县级及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书(不含未婚证);
(2)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上述承诺的将记录在案,2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面试
(1)卫生类岗位面试实行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素质应变能力、业务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3位数。
(2)综合类岗位面试实行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3位数。
3、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
(三)总分计算
1、考试的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并计算到小数点后3位数。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惠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