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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舟山市普陀区定向培养医学毕业生招聘公告【招10人】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城乡卫生事业统筹发展,根据普陀区定向培养医学生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卫生计生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聘用对象

取得湖州师范学院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和浙江海洋学院护理专业毕业证书的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定向培养医学毕业生。

二、聘用单位

聘用单位详见附件1。

三、聘用方法

聘用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统一报名、严格考核、综合测评、择优聘用的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8 日一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人事科(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909室)。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相关材料证明(均需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和《2016年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定向培养医学毕业生聘用报名表》(见附件2)。

(二)综合测评

综合测评主要是考核定向培养毕业生的基本业务知识及综合表现。综合测评分理论测试、综合表现两块内容。

1.理论考试

理论考试分为考试成绩、区卫生和计生局考试成绩二大块内容。

(1)考试成绩

定向培养生毕业期间,参加由组织的毕业考试,取考试成绩(内、外科二门平均分)的40%计入综合测评总成绩(如未进行毕业考试的,则以学生在校两年综合测评平均成绩计入)。

(2)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考试成绩

定向培养生毕业后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理论考试,理论考试采用笔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实行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取考试成绩的60%计入综合测评总成绩。

2.综合表现

综合表现分为加分和扣分两块内容。

(1)加分

定向培养毕业生在校期间担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班长、团支书等职务一学年及以上,每项加1分,曾获院级以上学生、学生干部、毕业生等荣誉称号的每项加1分,取得省级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加3分,加分以实际确认所得分数计入综合表现得分成绩。

对加分的确认,以相关证明和获奖证书为准。报名时由学生如实填报任职和获奖情况,并提供有关原件资料,如有漏报由学生自负责任,报名结束后一律不予补报。

(2)扣分

因个人原因延缓毕业分配的扣5分;在校期间接受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的扣5分;实习期间违反医疗规程,引起医疗纠纷或医疗赔偿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严重违反实习单位其他规章制度的,一经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查实的扣5分,以上四项扣分均计入综合表现得分成绩。

3.综合测评总成绩

综合测评总成绩=毕业考试成绩40%+理论考试成绩60%+综合表现得分。

(三)考核

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如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公示聘用

1.根据综合测评总成绩从到低分由毕业生选择聘用单位,在同样分数情况下,综合表现得分高者优先选择,综合表现得分一样的,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考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

2.拟聘人员名单张榜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3012510,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3089605。

原标题:2016年普陀区定向培养医学毕业生聘用方案

3.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的一星期内必须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故不报到的或报到后无故旷工10天以上的,均视作自动放弃。不服从单位内部工作安排的,解除聘用合同。

4.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见习期,并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实行事业编制管理。见习期满,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5.按照协议规定,乙方毕业后必须到甲方安排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服务期不少于5年(临床医学专业不包括规培年限)。工作后3年内未能取得执业资格的,由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四、具体未尽事宜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3052118。

点击下载>>>

2016年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定向培养医学毕业生聘用名额分配表及报名表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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