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辽阳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公开招聘临时性专业人员公告【10人】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一)笔试。笔试考《职业素质与能力》一科。《职业素质与能力》主要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考试时间为9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 面试。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1.5的比例由至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1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则同为面试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两位小数。
六、体检和资格审查(政审)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至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和资格审查(政审)人员。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体检、资格审查(政审)人员。未参加面试的考生不能作为体检和资格审查(政审)人员。
体检和资格审查(政审)人选确定后向社会公告。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进行,资格审查(政审)参照辽宁省录用公务员考察的有关规定进行。
体检和资格审查(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体检和资格审查(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报考岗位排名等信息,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实的人员,不予聘用,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招聘过程各环节的公示,分别在报名现场、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及有关媒体同时进行。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