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贵州黔东南岑巩县直单位遴选公告【招38人】
六、考试方式及资格复审
(一)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遴选岗位计划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100分;
2.遴选岗位计划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
笔试考试时间及具体地点详见《岑巩县2016年部分县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审核人及联系电话、准考证领取时间、笔试考试时间、面试时间一览表》(附件3)或《笔试准考证》。
笔试科目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为笔试之后。
参加笔试的考生以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的总成绩按到低分的顺序以遴选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并对所有入围面试人员(含直接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如遇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并对其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组织人社部门负责。对照《岑巩县2016年部分县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遴选条件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的予以确认。经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理由,同时按照总成绩的高低顺序进行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岗位不在递补;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或调配手续,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县直相关单位遴选(选调)。对遴选单位在公开遴选报名、资格审查等环节弄虚作假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报名资格审核结束后,所有通过资格审核合格的相关人员信息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归档,以备查对。
(四)面试(专业测试)
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面试考试时间及具体地点详见《岑巩县2016年部分县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审核人及联系电话、准考证领取时间、笔试考试时间、面试时间一览表》(附件3)或《面试准考证》。
入围面试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遴选单位领取《面试准考证》。
面试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参加面试(专业测试)。
未参加面试(专业测试)或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综合成绩计算
1.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面试(专业测评)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即: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40% + 面试(专业测评)成绩×60%。
2.直接入围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考生考试综合成绩=加分×40% + 面试(专业测试)成绩。
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考试结束后,根据各遴选岗位计划遴选人数1:1的比例以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由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同一岗位入围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专业测试),以再次面试(专业测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报名时遴选岗位计划遴选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因面试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考生达不到1:3(不含1:3)的岗位:其考试综合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
直接入围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面试(专业测试)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遴选单位其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州委组织部、州编委办、州人社局《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东南组通〔2010〕109号)的要求,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核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属大中专毕业生分配的核实转正定级审批表、工作分配有关文件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取消遴选拟调人选资格。
九、公示和办理调动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根据报考者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调遴选的人员,并在岑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对拟调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如遇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十、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十一、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及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和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3574852(县委组织部办公室)
3574932(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监督举报电话:3574856(县纪委办公室)
原标题:岑巩县2016年部分县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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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岑巩县部分县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016年岑巩县部分县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2016年岑巩县部分县直单位遴选报名审核人及联系电话、准考证领取、笔试考试、面试时间表.xls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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