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省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30人】
四、招聘考试
2016年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中共白山市委组织部、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 笔试实行公共科目考试。公共科目为《通用知识》或《专业基础知识》。具体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卷面分值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设及格分数线。
《通用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科目考试范围参见《2016年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附件2)。
3.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免笔试。
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精神,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本人持退伍证件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件原件,于2016年8月23日至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到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浑江区长白山大街翠柏路1号1010室)审验,逾期未审验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优惠政策。审验部门为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市征兵办、市民政局、市教育局。经审验合格的于8月 26日在长白山之窗(白山市政府网站)或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示,欢迎广大考生监督。
5.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条件复审
面试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间为2016年10月12日至10月14日。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1.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复审合格的拟面试人选进入面试。免笔试的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确定为拟面试人选,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2.市直属事业单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入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复审,县(市、区)的由县(市、区)组织或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入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复审。复审时,面试人选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报名表、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就业报到证(要求全日制学历的)、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原件和复印件,必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点为2016年8月31日,即到2016年8月31日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在职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须一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经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灵活采用结构化、说课、试讲、专业问答、情景模拟等面试方式。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要求等,请及时关注考务网站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折算,满分为100分。
2.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4.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为60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