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驻马店市直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77人】
报考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牵头,会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或高等院校命题、阅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根据招聘岗位特点,考试内容分别为《医学基础知识》、《申论》,详见《2016年驻马店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
报名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聘用人数比例在3:1以内的岗位,报考者不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不进行笔试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本次招聘专用网站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未进行笔试的岗位,按实际报名情况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2份;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2份,网上打印的《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参加笔试人员的准考证及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到驻马店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大厅(健康路西段476号)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经面试资格确认合格者,核发面试通知单;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市卫生招聘教师岗位面试,采取在现行使用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讲一节与申报专业相一致的微型课(15分钟以内);
其他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了解应聘人员与拟聘岗位相适应的基本条件和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工作方案另行制定,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在本次招聘专用网站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直接进入面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出现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的,则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体检按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要求进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一次性递补体检、考察。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具体考察工作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人员,是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负其责,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要认真按照本方案的规定组织实施,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报告,不得随意扩大报考范围,不得擅自改变考试聘用程序、条件和标准。要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坚持招聘政策、招聘计划、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公开,对于报名和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环节的情况,也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者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实行公务回避;报考者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任职回避。
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解释。
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396—2812540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0396—2913932
原标题:2016年驻马店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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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驻马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8月1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