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洛宁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公告【招21人】
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洛宁县人才网www.luoninghr.cn “公告”版块予以公示。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体检逾期不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拟聘用计划,按照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同时对进入考察人员进行资格复查。
因体检、考察、资格复查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7日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及期满后相关待遇按照<<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六年内不准调动)。
五、其他
(一)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均通过洛宁县人才网www.luoninghr.cn “公告”版块予以公示,不再采取其它方式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核、资格复审、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方案由洛宁县特招和特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79—66268620 62939086
(正常工作日时间拨打)
原标题:2016年洛宁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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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洛宁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公开招聘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xlsx
洛宁县卫计委
洛宁县人社局
2016年8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