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偃师市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公告【招25人】
八、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拟聘用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对进入考察人员进行考察,同时进行资格复查。
因体检、考察、资格复查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备案
考察和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偃师市卫生计生委对招聘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正式备案报告,经偃师市编办、市人社局共同盖章后上报洛阳市人社局、洛阳市编办、洛阳市卫计委备案。
新聘用人员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试用期及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十、措施
(一)由省级财政对特招研究生、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补助,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补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补偿经费在服务期内分年度拨付,每年年初拨付上年度经费。
(二)对于医学专业研究生、到乡镇卫生院的医学专业本科生不参加笔试,直接通过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三)用人单位有空编的,要优先解决特招毕业生的问题,不受服务期限限制。
(四)对于纳制和岗位管理人员,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工资福利政策,所在单位其基本工资、社会保险。
(五)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医学本科毕业生职称晋升时,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称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六)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本方案中所涉及到的或未涉及到的事项,由特招工作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补充。
其他未尽事宜,由特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偃师市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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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偃师市财政局
偃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偃师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原偃师市卫生局代章)
2016年8月1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