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北廊坊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27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廊坊市2016年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由中共廊坊市委组织部、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廊坊市2016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7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廊坊市2016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应聘人员可通过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www.helf.lss.gov.cn)、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www.syzp.lfang.gov.cn)查询招聘信息。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按《廊坊市2016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要求确定。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6年8月17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6年8月17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责任编辑:李明)
- 2024北京密云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拟聘用公示(二)
- 2024江苏苏州市昆山市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批次)拟录用人员名单(第一批)
- 2024上海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补招第二天报名4241人,上海市技术服务中心(上海市科技测评中心)竞争比50:1
- 2024山东临沂沂河新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教师第二批拟聘用人员公示
- 2024四川内江市资中县应急管理局招聘编外人员1人公告
- 2024年河北承德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公告
- 2024江苏苏州市昆山市卫生健康系统赴医学高校选聘医药卫生专业高层次人才(第一批次)拟录用名单公示(第三批)
- 2024湖南省农情分析研究中心招聘公告
- 2024山东日照市五莲县事业单位招聘初级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拟聘公示(一)
- 2024北京市密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拟聘用公示(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