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重庆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遴选公告【招18人】
笔试成绩于2016年9月8日在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成绩。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为:无加试科目的,笔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加分;有加试科目的,笔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50%+加试科目成绩×50%+加分。
(三)面试。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面试人选按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达不到比例的,由遴选机关商渝北区人力社保局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及确定遴选指标。若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与笔试成绩一同公布,考生自行登录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70分,否则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环节。
面试次日在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公布面试人员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每个职位,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总成绩分数相同,则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由遴选机关商渝北区人力社保局决定是否进行递补,若进行递补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相关规定组织。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各招录机关牵头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特别是要对职位匹配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再次对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本次遴选资格。如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由遴选机关商渝北区人力社保局决定是否进行递补,若进行递补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根据考察结果确定选用人员。拟选用人员在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经公示,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要求
遴选是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遴选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遴选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本公告由渝北区人力社保局商渝北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原标题: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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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委组织部
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8月16日
(责任编辑:李明)